H.264 编码使用率大幅上升

尽管 web 上 75% 的视频是由 Flash 承载的(承载和编码无关,Flash 也支持 H.263,H.264,VP6 等编码),不过关于 Flash 必要性和前途的争论是最近几个月很热闹的话题。特别是如 Jobs 所说:纵然如此,这 75% 里几乎所有视频也已经有 H.264 格式,因此可以被支持 H.264 的浏览器直接观看,无需客户端 Flash 插件。Microsoft 最近也插了一杠子,表示他们在 IE9 的 HTML5 video 标签的编码支持上,选择 H.264。

提一句,Microsoft 根本不是说 IE9 不支持 Flash 插件,原文里说的话

当前,Web 上的视频基于 Flash 的占据主导地位。虽然视频可以是其他格式,但对典型用户来说,浏览器在某个网站不用 Flash 就方便地观看视频仍然是个挑战。Flash 确实有些问题,特别是在可靠性,安全性和性能上。我们和 Adobe 的工程师紧密合作,在持续进行的技术讨论中共享我们了解的关于这些问题的信息。尽管有这些问题,Flash 仍然是在今日的 Web 上提供良好用户体验的重要部分。

这更应该理解为,考虑到向后兼容性和 Web 现状,IE9 当然很有可能继续支持 Flash。而且,再浅显不过的道理是,当前 video 很大程度上依赖 Flash ,但 Flash 可绝不是仅仅用于 video。如果 Microsoft 决定掐掉 Flash 的后路,我倒宁愿相信跟视频编解码方案无关,而是 Microsoft 使坏,要给 Silverlight 铺路。

说来说去,如果有更多的数据来辅助争论就好了。

TechCrunch 的 H.264 Already Won—Makes Up 66 Percent Of Web Videos 提到了一些,作者 Erick Schonfeld 联络了 encoding.com,问了问他们那边的数据。encoding.com 的客户包括 MTV, WebMD,Brightcove,Nokia 和 MySpace 等,他们去年编码了 5 百万个视频,从统计上来说,采样覆盖率还行,也是有效数据。encoding.com 的 Jeff Malkin 的回应包括了如下的图表,去年一年各种编码格式的占有率:

图中表示的变化趋势是:
H.264: 31% –> 66%
Flash FLV 和 VP6 统统算作 Flash:早前 69%,当前仅剩 26%
Ogg Theora:目前 4%

附带说明:FLV 是承载,支持 H.263 编码。FLV,MP4 和 MOV 等等等等也都是承载,可以承载 H.264 编码的视频。

好玩的正好是,上面的数据表示,去年 Flash native 编码和 H.264 编码的占有率几乎正好交换了位置。当然前面提到了,Flash 也可以播放 H.264 编码的视频,但是,如果有了浏览器 native H.264 支持,Flash 插件在播放此格式视频方面自然就可有可无了。

当然,这份数据遗憾的地方在于:这是基于 encoding.com 自己的数据(我还不知道哪里有更全面的关于 web 上视频的近似总量统计数据),另外就是这里有编码格式和承载的混合,没有清晰地区分。不过好歹算作一个参考吧。另外考虑到 YouTube 占据了 web 上 40% 的视频数量,而其也支持 H.264,你说未来会是个什么样子呢?Flash 或者 Adobe 如果想不出更有破坏性,更有突破性创新的招儿……

SweetSpotter: 更偏执的最佳音响效果追求方法

除了经历电缆论斤和麻袋铺墙等花里胡哨的音响发烧行为之外,电脑上的立体声音效调整也是个好玩的话题。

通常 2.1,5.1 和 7.1 音箱在摆放上用下心是有可能得到出色效果的,这个“用心”主要就是在硬件质量不变情况下,摆放的时候按直线传播计算,自己的头/耳朵最好在声音传播的交汇点上,这样声音的大小和到达时间一致,理论上立体效果最佳,声音清晰,而且能辨别的音色呀效果呀什么的最丰富最明显。不过有个小问题:坐在电脑面前总是不动,能保持脑袋总在那个“最佳位置”实在太不现实了,老调节音箱位置听起来也很搞笑,那,就试试一个“智能”的方法吧:SweetSpotter。

SweetSpotter 是个软件,配合摄像头一块使用,它通过摄像头追踪头部位置,继而调整声音输出来改变最佳效果点的位置,这样无论你的耳朵位居何方,最佳效果点就总能自适应地移动过去,你的耳朵总在最佳效果点。就这样,通过软方法巧妙地绕过了“音箱位置不变,最佳效果点就不会变”的限制。

SweetSpotter 的作者是 Technische Universität Dresden 德累斯顿技术大学的 Sebastian Merchel 和 Stephan Groth。这二位发烧友想到了用摄像头追踪,还带人脸识别的方法。找到位置之后,软件会调节音量和不同声道的输出延迟,以此将实际最佳效果点移动到你的耳边。软件支持 Windows,有 80 多兆,而且 open source。

作者网站还列了这么篇德文论文 Chair of Communication Acoustics ,讲 The sound localization with adaptive adjustment of the sweet spot 话题的。

凡是有新鲜主意,试图解决老问题或者说被视而不见好像理所当然的问题,并付诸尝试的,我都特有兴趣,即便它不一定实现得很完美,这本来就不是我们奢求的,是吧。虽然我听不出什么改变,不过不能阻止我介绍它,说不定你能呢 O(∩_∩)O~

马上体验 iPad 专用 Gmail 界面

上面是 Google 提供的官方宣传照,针对 iPad 的大屏幕和提高了的分辨率,Google 专门为其设计了这个两栏 Gmail 界面,从 iPad 上访问即可使用。看上去不错吧,很有条理,让用户有“掌控感”。不过…这也太不公平了,不支持 “标准”浏览器,比方 PC/Mac 上的 IE,Firefox,Safari 等,更别提其他的移动设备了,无论屏幕或者分辨率多少。

哦,顺便说一句,这种两栏布局至少按我所知,是在 Outlook 2003 出来的时候发明的(Hey!Microsoft!),后面版本也一直继承着,当然,Outlook 用户也可以选择不要邮件内容面板,只留着邮件标题面板(那就是…现在 Gmail 在一般浏览器里的标准样子),还可以把面板放到下方而不是右侧。另外,Outlook Web Access 也高度模拟本地 Outlook 的实现(在电影里这就是“致敬”了……),提供这样左右两栏布局 —- Outlook Web Access 真的做得很不错,如果不是因为 Exchange 这个后端有时候让人觉得没 Gmail 那么酷,OWA 必定会博得比现在多得多的注意力。

好,回到正题。Gmail 能自动对 iPad 上的访问提供新界面是通过检查浏览器的 user agent 字符串做到的。这是 iPad 上 mobile Safari 发送的 UA。

Mozilla/5.0 (iPad; U; CPU OS 3_2 like Mac OS X; en-us) AppleWebKit/531.21.10 (KHTML, like Gecko) Version/4.0.4 Mobile/7B334b Safari/531.21.10

类似办法也用在早年第一代 iPhone 出来的时候,那时没有 native app,只有适配 mobile Safari 的网站,有些杂志网站通过检查 UA 限制只能 iPhone 访问,那我们就通过修改一般浏览器 UA 来绕过检查。

同理,我们修改 PC/Mac 上浏览器发送的 UA 即可访问高贵的专属的尊崇的独享的,盛大开盘的新 Gmail。

Firefox 自然是通过 addon,这个 User Agent Switcher 就挺好。本来就自带了 IE6,7,8 的 UA,iPhone 3.0 的 UA,另外还有几个搜索引擎的 bot:Google,MSN(或者 bing),Yahoo。使用 bot 的 UA 的好处是有些需要付费订阅的网站内容,bot 可以畅行无阻,比方 WSJ。在 edit user agents 菜单里添加上述 iPad 的 UA 就行,添加界面里把 description 和 user agent 写好就行,剩下的用缺省值没问题。

图里的 iPad Safari 是我加的,不是自带的。

Safari 更简单,本来就支持自定义 UA,从 preferences 菜单进去自己找到,添上新值就好了。

Chrome 最麻烦,现在没有可用的扩展。一个很久之前提到的或许可行的方法是修改 chrome.dll,用 16进制 编辑器修改成新值,这个方法我就没试了(UltraEdit 序列号每版都算得越来越精……)。还有人提到可以在启动 Chrome 的时候传个 –user-agent 参数,试试吧。

我记得手机上 Access 的 NetFront 也可以自定义 UA,不过,如果在小屏幕,低分辨率的设备上访问,实用性就不那么大了。嗯,你问如果 Opera 鬼使神差地被放行了进入 iPad/iPhone 怎么办?问 Google 吧 ^_^。

好,为忆苦思甜的目的,先改成 iPhone 的 UA,再改成 iPad 的,分别访问 Google Reader 和 Gmail,对比一下。

iPhone 下 Gmail,只列标题等,比较单调。

iPhone 下 Google Reader。

好,下面换成 iPad 的 UA,再看看 Gmail。嘻嘻,效果出来了吧。这么访问 Gmail,觉得比现在的标准 Gmail 界面要方便多了,不用总是先回到邮件标题列表,再选择阅读了。

很可惜,用 iPad 访问 Google Reader 还是那个德行,没有改变。

因为新界面是为 iPad 设计的,所以左侧标题列表没有滚动条,suppose 用户是用手指拖动的,这在 PC 浏览器上没法模拟,幸好右侧面板上方有 上下 箭头,可以用那个在不同邮件会话里游动;再就是渲染的问题,可以看到官方图里选中邮件有蓝色的高亮,在 PC 上成灰色的反白了,几乎看不见,算是个小遗憾吧。访问时 Firefox 会有工具栏提示此网站要在本地存储数据方便离线使用,选 not now 就好,没碰到什么问题。最后,最要命的是,右侧阅读面板也是没有滚动条的,邮件太长就……

最后,Gmail 的新界面是个人机工程问题,主要是交互设计方面的,和技术嘛,关系不大,希望这个新设计能早日铺开,支持全系列平台和浏览器,让成G 的用户享受到新界面的方便。

TED 支持 HTML5

TED.com 官方 blog 宣布:TED.com now available in HTML5, serving many mobile platforms, including iPhone, iPad。

如果你想不起来 TED 是什么,那简单说 TED,这个非营利性组织及其组织的互动,是这些年来最富盛名的 idea 展示平台,在其演讲互动部分 TEDTalks 上,从穿戴式计算到激光打蚊子到 LHC 都展示过(我比较关心和了解信息技术相关的,其实 TED 的覆盖面不止这些,毕竟它是 Technology, Entertainment, Design),TED 的主持人,选题挑剔程度还有主讲人及其内容的质量都非常精到,TEDTalks 上出现的人物包括 Bill Gates,Bill Clinton,Al Gore 等等。你可能已近看过一些 TED conf 上的演示,只是可能没注意到是在 TED 这个平台上。

这是 TED.com 开始运行以来首次这么坚定地明确自己的走向,其网站使用 Flash 播放视频已近存在好多年了,当然,这也就意味着对移动设备的限制。以前在 iPhone,Windows Mobile 和 Android 上如果要看 TED 的视频,就需要独立的应用,浏览器内是不行的。现在好了,TED.com 已经做出了决定并走好了这一步:支持 HTML5 video,编码为 H.264。诸如评论和评价这样的 social 互动功能也有了。支持开放的 HTML5 标准的浏览器/设备,比方 iPod Touch, iPhone, iPad 都可以在浏览器内直接观看 TEDTalks 了。Android 目前还没有 HTML5 支持,需要在视频上点一下,然后启动 Android 的 native 视频播放器来播放。如果从 PC 等标准计算设备访问 TED 的话,现有的 flash 方案还是照样工作的。TED 表示现在没有打算抛弃 flash,不过所有视频都会使用 H.264,这是确定的,无论使用 flash 还是 HTML5 video 来呈现给最终用户。

这次选择的落败者是 Ogg Theora,很少设备支持 Theora codec,远比不上 H.264。这是生动的一例:开放是一回事,现实是另一回事。决定产品/技术成败的因素有很多,开放只是其中之一,而且有时候不是具备决定性作用的因素之一。

除此之外,TED 还打算几周内发布一个 iPad app,可以提供“独一无二的独立观赏体验”。并称,或许 Symbian 也在明年考虑支持范围内(这听起来一点也不像对 Symbian 的背书,我看是侮辱呵呵)。

顺便看到一条消息:Netflix Streaming on iPad

这是个 Netflix app for iPad。这下电影都可以走哪看哪了。

NASA 的第一个 iPhone 应用

NASA App for iPhone 正式宣布的时候,火星人都发来贺电了。

这个 app 自然是希望能有更多发布 NASA 那海量数据的渠道,其中包括一般信息,图片和视频,嗯,其实这里大多数从 NASA 的网站上也都可以找到,有个 native UI 会让人觉得更方便吧。

支持 Facebook Connect 方便共享,集成了 twitter (从照片里发现 UFO 时马上宣告…)。

iTunes 链接

太有创意了:真的用 iPhone 踢足球

iPhone 上的游戏很多,不过这个真的很有新意:不是双机互联在屏幕上模拟一下球场上的你来我往,真的可以“踢”起来哟。

国内

YouTube

道理是:iPhone 底部的小扬声器,外加 SDK,外加这些开发者的创意和尚未被遗忘的物理课印象,聚乙烯足球赛就可以开踢了。这个游戏 Football – Real Kick 售价 99 美分。

在这个足球混混泛滥的国度,让我们投入这场以智力开启的微足赛吧。

搭建自己的 Stack Overflow

Stack Overflow 不经意间大受欢迎,这个编程相关的 Q&A 网站轻量级,很“敏捷”,也常常很管用,所谓“菜鸟问题”和常见问题还总能得到直接解答或者一个更加详细的解决大问题的链接。这就是 Joel On Software 的 Joel Spolsky 的公司 Fog Creek Software 的无意之作(我一直觉得他长得很像 Prison Break 里特工 Kellerman…… 两人见下图)。

想搭建自己的类似 Stack Overflow 的网站?

OSQA : Open Source Q&A System,Django 编写。提问,回答,投票,tag 等功能一应俱全。GPL 发布。

再就是 Shapado,这回是 Ruby on Rails,mongomapper 和 mongodb。这家伙的 code 地方也不放明白点,在 gitorious

MIT Media Lab 新家落成

业主已尊崇入住……

新的 Media Lab Complex 正式开幕是 3 月 5 号周五,这天他们还举办了免费的公众参观,周六公众还和建筑师团队来了个自由讨论会,会上中国人民的老朋友 Nicholas Negroponte 也现身了。

新楼是由 1993 年 Pritzker Prize 普利兹克奖 得主 Fumihiko Maki 槙文彦 设计的,这个奖常被誉为建筑界的诺贝尔。我回味了一下这其中的寓意:一位 1928 年出生的杰出老者为常常与未来连接在一起的 Media Lab 设计一栋新家似乎蕴涵着承接与融合的味道 :-) Media Lab 原来的 Wiesner Building 仍然使用 —- complex 一共也就这两栋楼。哦,槙文彦 还是 纽约 新世贸中心四号楼的设计师。

这栋新建筑有 6 层,大约 16万3千 平方英尺,花费 9千万 美元。实验室,办公室,会议室,展示厅等功能通通具备。还有一堆各种各样的 lab 和 center 入住。新楼风格精致,明亮,而且处处洋溢着“透明”的设计概念,内部装修绝大部分是白色或银色,有时你会觉得日光都穿透了那些半透明的墙进来 —- 而原来由 I.M. Pei 设计的 Wiesner Building 风格正相反,它几乎没几扇窗户,似乎也契合了原来 Media Lab 只顾自己玩自己酷,同时又低调,超然不屑于让世人理解的公众印象。相比之下,Boston Global 说新楼就是个 Snow White 白雪公主,而传统上 Media Lab 有点不修边幅,活像 Mad Max 冲锋飞车队,见过 Wiesner 里工作实况照片的人都能体会那种杂乱的 lab 的感觉,到处是线缆,机器人,不知所云的装置,堆得乱七八糟的桌子,地面上杂乱无章的盒子与杂物 —- 不过,时间会让他们融合的。

文内所有照片均为新楼的,后面几张可以点击查看大图。

实用的地方仍然是大开间设计,也可以说实现了另一种“透明”理念。每个实验室都只有透明的巨大的落地窗分割,楼里的每个人在干吗都其他人都是开放可见的,比方从中央大厅可以看进去 6,7 个研究团队的实验室,风格有点像艺术学院的画室。老板还专门把方向非常不同的 team 安排在一块的,毕竟 Media Lab 的要素,就是学科混合,他们甚至还安装了摄像机和电视,谁有兴趣就可以看看其他家伙在干吗。

现在不少孩子言酷只知 google 与 apple 啦,对于酷和开拓的理解似乎就在那个层面和范围内打转。Media Lab 可能是十几年前因为 张朝阳 而被“引进”中国并为人熟知的(这可能就是它为什么“现在”不那么为人知道的原因),当然它的角色没有说的那么简单了。如果塔利班要找个地球上最聪明最有创造力的工程师密度最高的地方搞爆炸,那把炸弹投到 Media Lab 应该是个不错的选择 —- 投到 google 会打碎美国的现在,而投到 MIT 就掐断了他们的未来 ^_^

Media Lab 是 25 年前创建的,奠基人就是 Negroponte 和 MIT 校长 Jerome Wiesner (大楼即以纪念其而命名,他当时还是 JFK 的总统科学顾问 Science Advisor),现在是 School of Architecture and Planning 里的一个系,专心于媒体与技术的融合方向的研究。十几年前国内它最知名的时候其实也是其公众知晓度在它老家高涨的时候,大概拜 Wired 和 Red Herring 等刊物的连续报道所赐,正好那时候也是 digital revolution 的年代,它在 无线网络,Web,传感器 等等领域的研究那时也非常引领/符合潮流,20 多年下来,他的研究方向也在不断演化,现在他们更专注的设计与科技期望用来解决与 “social 的 人”更相关的问题,或者 human adaptability 人类适应性 方面。它的产品或最终导致的产品太多啦,光为大众知晓的就包括 吉他英雄,One Laptop per Child ,Kindle 等使用的 EInk 屏幕,LEGO Mindstorms,信用卡里的全系记录技术,北电的 Mesh Network,MPEG-4 SA 最后成为 structured audio ,Aspen Movie Map 是 Google Street View 的先驱;比较“隐蔽”的则有具备人类常识的机器,病毒式通信,智能假肢,高级传感器网络,创新界面设计,社交机器人等等等等,对了,记得前不久 TED 上演讲的那位印度裔学生的成果?Media Lab 有大量的团队在 人机交互 方向上进行工作。

导致这些成果的是 Media Lab “不走寻常路” 的内在,它的组织和运作形式不像学校内的其他学术部分,有行之有效的跨学科创新实践,另外和企业界关系也不错 —- 其独特之处即在于几乎 100% 靠业界赞助,而不是按项目或机构组织争取拨款或预算 —- 他们有 60 多个赞助公司,定期掏钱,有些还额外付费,让公司的科学家进驻这里,以便和 MIT 的学生老师一块工作。这样金主可以更自然也更深入地参与进来。consortium 或更高级别的赞助公司可以和 Media Lab 共享知识产权成果,既是 license-fee-free 也是 royalty-free,没有一次付费的麻烦,也不用按件按量上供,非常舒心。

不太为人知道的是,2001 年,Media Lab 在 印度 建立了 Media Lab Asia ,还有 爱尔兰都柏林的 Media Lab Europe。前者是因为印度政府的力促,不过这个合作在 2003 年因为分歧而破裂了。后者适合 爱尔兰大学以及政府的合作,2005 年 1 月关闭。

夜色里的新楼,看上去璀璨夺目,正好和里面那些同样光芒四射的头脑交相辉映。At the Media Lab, the future is lived, not imagined.

笔记:Paul Graham 关于 startup

今年 1 月份,Om Malik 在 洛杉矶 的 Twiistup 上采访了 Paul Graham。45 分钟的对话范围很广,不过主要是关于 Internet startup 与 entrepreneurship 的。作为采访者的 Om 没办法完全记录这次访问,不过根据自己回忆以及当时与会者发的 tweets,他重构了这次采访的笔记 Notes From a Conversation With Y Combinator’s Paul Graham

当然,请留心,这不是对话体,更不是逐字记录,这是内容归纳,整理和评注。

创业者创建公司时有什么需要考虑的?
想想找一个适合的共同创业者(the right co-founder)。Graham 把公司的 co-founder 和房产的地段位置相比较,因为一旦买了房,你就钉在那个地方了。类似,你没法改变你的共同创业者(you can’t morph your co-founder)。“startup 的 idea 都没有拥有一个合适的 co-founder 更重要”。

使一家 startup 成功的因素?
startup 的成功依赖于创业者们是否对成功足够渴望。人们倾向于过分强调 idea 的重要性 (the brilliance of idea)。对任何成功的 startup idea,你都能找到 20 个酸溜溜的 loser 说 “20 年前我就有这个 idea 了”。这表明,是人,而并非 idea 重要。“最重要的是坚定(DETERMINED)。衡量决心的就是不退出不放弃( not quitting and not giving up)”

Startup 早期阶段最大的挑战是?
他们的敌人是 back button。一旦有人放弃了你们的产品,他们再不会回心转意给你们机会(Once people leave they don’t come back 翻译注解:此句需结合下文领会,否则干巴巴的抓不着意思要领)。要让人们使用你的产品和服务,“你必须理解人们到底需要什么”。要做到这点,你得发现人们的需求,发现自己的需求。你必须拿出一个真正的客户需要的东西。(翻译注解:此段原文也有点晦涩,接近不知所云,Om 呀……)

如今开创一家公司是否已经比较容易?
考虑到创业者们无需给自己发工资,初创阶段确实是比较便宜的。创建一家 startup 所需的所有东西其实你都已经有了。电脑,Internet,还可根据实际使用购买 server 处理能力(buy server per usage 译注:是说有现在有 cloud computing,按需购买计算能力的服务比方 Amazon Web Service,Joyent 等等等等,无需创业者做大的投资,无需自己从头做起从硬件到软件 stack 也可以开始构架自己的产品)。所以,实际上创立一家 startup 并不比过平常日子 cost 更多。

寻找 money 的适当时机是?
你应该只在你能确信投资者会出钱的情况下寻找投资。实际上,应该在你并非特别需要的情况下募资,而不是因为快破产了才要这么做。

是否觉得有些 startup 不够 think big?
有些 startup 确实 don’t think big enough,不过有些则做得不错。Graham 在后来的一封 email 里澄清说:

我想说的意思是,我问创业者你的第一版产品里的 huge thing 到底是什么。要得到这个问题好的回答的方法是,想象他们是在 10 年后获得巨大成功之后被访问,在讲述自己怎么成功的故事。比如,我们首先做出了 x,然后我们扩展到了 y,之后弄了 z,然后我们的业务就起飞了。这就意味着 x 之后,下一件该做的事是 y。

观众提问:你对像 Techstars 的 startup 孵化公司怎么看?(译注背景:Graham 的 Y Combinator 就是一家著名的 incubator)
Om 跟 Graham 验证了一下他的回答。大致是,“有点 annoyed,这就好像 J.K.罗琳 面对某人写的一本关于一个名叫 亨利.波特 的男巫师的书的那种感觉。不过好的一面是,当我们犯错时,他们能提醒我们(译注:意思是,如果我们错过了好公司,而他们却发现了投资了,那到后来,就能提醒我们犯了错误)。如果没有他们,我们要领会到自己搞砸了某些好人好事的可能性就低了不少”

—— 分割线 ——

Graham 和 YC 在国内口碑都不错,不过我感觉很可能是因为 Graham 书写并传播的看法或者洞见,而非因为 YC 投过大陆公司(继而成功并声誉鹊起,我记得有些轮的招募里,甚至写了他们对所谓 China or India 元素不感冒),遗憾…… 我们可能因而错过了中华版 Loopt, reddit, Xobni, 或者 justin.tv (就算没错过也该被广电活活折腾死了) 等 。不过更遗憾的是,他的主意或看法很可能不能适用在我们这片神奇的土地上。YC 的特别之处 —- 对创业者来说 —- 在于,和让青涩年代时的自己动过心的人类似,谁都会对起步时推过自己一把的人印象深刻,这“一把”不光是钱。对年轻的创业者来说,YC 是个不错的跳板,他们自己也已经经年经营出一点 cult 气质。在现在这样的艰难时世,YC 提供的 seed funding 更是不要白不要,反过来,Graham 也开玩笑说过 “I’m probably the only person hoping the recession wouldn’t end”。

Flash on iPad 之 哪有那么复杂啊…

为最近热议的 iPad 或者准确说 iPhone OS 拒绝支持 Flash 的话题添砖加瓦的是一位名为 Morgan Adams 的 Flash 开发者(这种 title 真的十分地不确切)的评论,评论是针对 AppleInsider 的 Daniel Eran Dilger 的 Inside Apple’s iPad: Adobe Flash。这篇评论形成了 An Adobe Flash developer on why the iPad can’t use Flash

Adams 的论点主要是……什么!他的评论里居然没出现什么 platform, strategic, momentum, leverage 这样嘴皮儿一翻就能砸死一圈人的词儿?…Oh My…
好了,他的论点,哦,非常战术性,很细节:

Current Flash sites could never be made work well on any touchscreen device, and this cannot be solved by Apple, Adobe, or magical new hardware.

当下的 Flash 站点不可能在触摸屏设备上良好工作,这没法被 Apple,Adobe 或者什么神奇硬件解决。

而不能良好工作,不是因为设备性能不够高,电池不够强,或者 Flash 会引起死机。是因为 hover 和 mouseover。

基于指点设备的系统 —- 装备鼠标的 PC 是个典型 —- 提供了手持设备目前没有的一个特性,鼠标滑过或者停在对象上的时候,会发送 hover,mouse over 等消息。目前绝大多数网站自然是为“电脑”用户设计的,所以悬停菜单,on demand 动画,预览,fade 效果等都依赖 hover 等特性,而且在电脑上工作的很好,很酷。反过来,光想象一下在线视频的 Flash 播放窗口不能显示下面那几个 hover 了才出现的按钮,就是多让人抓狂的一件事儿啊。

其实,打心眼里我是不相信,完全不认为一个 hover 特性就能决定 Flash 是不是被支持的,不过,哈,我是工程师,我喜欢细节,我喜欢善于讨论细节的人,甚至关于触摸界面的 hover 消息,我几天前还说过类似的话 —- 不过 Adams 的观点不敢苟同,因为后半句话: this cannot be solved by Apple, Adobe, or magical new hardware. 真的?

无论硬件还是软件,hover 并非遥不可及。贴近感应设备 proximity sensor 虽然目前很初级,不过正在发展中,可以使用分散在屏幕下的多个感应器判断逼近的手指;还有光线变化探测和热量感应,屏幕毕竟不大,手指悬停会引起阴影通光量变化而且用户毕竟不是一条冷静的蛇;再就是曾经介绍过的双面触摸里的思路:使用多个摄像头辅助判断手指位置;甚至可以这样,提供一个小贴片黏在屏幕角落,用户可以按一下就把贴片附着在指肚上,以后裸手指操作仍是传统触摸,而通过贴片触碰到的都作为 hover 消息传递,再进一步,贴片内置技术和成本都很成熟的感应线圈,这样有贴片的手指连碰都不需要碰屏幕就可以进行交互 —- 全都无需接触屏幕,完成 hover;软件上,不能把未标准化的手指手势 map 成 hover 消息吗?无所谓那是顺时针画圈还是两指同时单击,这是 Adobe 和 Apple 可以完成的事情。所以,真的那么 cannot 吗?诚然,我上面这些设想或者动议当然可以因为技术难度,成本或者易用性,实用性而无法实现,不过并非绝无可能,谁知道呢 —- 谁让我是个喜欢讨论细节的工程师,是个敢想的喜欢讨论细节的工程师呢?

当 Web 初出茅庐的时候,社会学家们惊叹,集权政府真正的颠覆性力量出现了,如此普遍,分散的传播方式将让权力无从下手 —- 不好意思,错了,甚至不需要在 20XX 年才发现错了。即便回到 Web 新兴之初,不需要 Bill Joy 的头脑也可以知道,这个颠覆性力量是多么脆弱,摧毁它的,可以是官员的一张臭嘴,或者太平洋上一把的鱼叉 — 只要你真的了解这件事物的内理。社会学家不需要知道 packet 是怎么打包拆包传递的,不过确实因为不知道才预错了言。Adams 同学可能非常了解 ActionScript,不过,或许还有不熟悉因而推论错了的地方吧。

当然,我不是要嘲笑“纯真”的社会学家或者低估乃至无视 Internet 的力量,不过那个乐观的论断真是个“美丽的错误”。同理,Adams 关于触摸设备无法提供某些 feature 的观点,或许就是“善意的愚蠢”。

完了上面这个细节之争,还有另外一些 Flash 支持的想法。

首先,大家热议的 iPhone,iPad 之 Flash 支持这个议题,如果要细节上明确点,意味着好几层意思,一是是否只是浏览器中的 Flash 插件支持,再是弄个完整的 VM 等放到 iPhone 里,让开发者可以实现 OS 里“独立”的脱离浏览器的 Flash 应用,这更会要了 Apple 的命。如果 iPhone SDK 的 license agreement 禁止第三方再基于其开发新的 SDK,那浏览器外的 Flash 支持,就是这么个被禁止的第三方 SDK —- 开发者可以隔离 Apple 的 iPhone SDK,依赖另一个人了。当然,还有一层意思,可否在 iPhone native app 里嵌入 Flash 支持,或者利用 flash sdk 操作对象等。

如果是浏览器内的 Flash 支持,我真的不明白哪有那么重要。目前除了视频网站(以及基于其的扩展比如嵌入视频),到底哪种或者那个 killer website 是纯粹基于 Flash 因而如果无法从手机上访问简直就是大逆不道人神共愤的?YouTube 和 Vimeo 等其实已经有 native app 或者单独编解码,可以从 iPhone 等手机上无需浏览器访问,或者从浏览器但不需要 Flash 支持。使用 app 访问这些服务和从网站访问得到的感觉/体验当然不一样,不过这个“不一样”可绝不意味这更差 —- 何况,YouTube 都在准备支持 H.264 了。

如果 Flash 支持那么重要,那不好解释为什么 iPhone 已经发布了 3 代产品,为什么一直光屁股还是那么受欢迎;如果 Flash 支持那么重要,那也不好解释为什么消费者不一窝蜂地涌到 Windows Mobile 或者 Android 去,轮番给 Jobs 一记记大大的耳光光(后两者有 Flash Lite 和 Flash 支持)。两厢对比,我看出这背后发出声音的人,也就是你我他,是有点贪得无厌,有种凡是可能拥有的都先一口要下来,能拿回家的先拿回家再说,管它用不用得上。Flash 支持,借用常年混迹于企业见惯官僚沟通方式的人熟悉的一句话来说就是 it’s nice to have —- developer 和 sales & marketing 坐下来谈东西时,老实巴交克勤克俭的前者问这个东西今年做不做啊,觉得有用吗?后者即狡黠地来这么一句 it’s nice to have,这话翻译过来其实就是干嘛不要,你提都提出来了,不要白不要,反正干活出力受苦受累的是你们,又不是我……
回过头来,对我个人而言,网站上的 Flash 内容,大多没什么非你不可的吸引力,过场动画?菜单?得了把….这还没完,有了 Flash,想想那满屏漂浮晃悠的牛皮癣广告成为现实,我就吓得尿裤子。

不过话说回来,从 SmartSketch 到 FutureSplash 再到 Flash,都有超过 15 年的历史了,PC 上的 Internet 浪潮也有 10 年了,移动互联网历史将近 5 年。在这么长的时间里,PC 端得益于软硬件的大众化和标准化,上亿消费者已经可以享受比较顺滑的互联网上的多媒体了,这后面其实有从台湾到圣迭戈,从伦敦到深圳的所有人的努力,技术的,商业的,运气的。相比之下,这玩意儿在手机上却迄今都玩不转,感觉悲剧与无奈间,我想,这并非只是两家姓A的公司之间的事。